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文件
中机教协[2023]23号
关于开展全国装备制造行业新技术应用技能竞赛
承办及协办单位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部署,更好地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高技能人才,促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 〔2023〕80号),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将于2023年10月共同举办国家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装备制造行业新技术应用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大赛)。为充分保证大赛高质量实施,大赛组委会决定开展承办及协办单位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承办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比赛赛场、会议、食宿、配套活动等场地的选定及赛场设计,配套设备设施的改造、验收和落实。
2.负责比赛设备进出场、安放,以及决赛期间的水、电、气、液、排风、耗材、安全标识等技术服务保障,确保比赛正常运转。
3.负责比赛参赛选手的报名、审核、联络和信息化管理。
4.负责比赛期间领导、专家、裁判、参赛队、媒体等各类人员的交通食宿安排和接待服务。
5.负责比赛开闭幕式的策划和组织,以及证书、奖品等各类物品的制作和发放。
6.负责比赛的宣传报道、资料印制和安全预防。
7.负责承担比赛组织运行费用。
8.接受大赛组委会的领导,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等。
(二)协办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比赛设备的研发、设计和制造,达到竞赛标准。
2.负责为赛前选手选拔和培训提供竞赛指定设备。
3.负责比赛期间设备的提供、调试,达到比赛要求。
4.负责为专家、裁判、参赛队等各类人员提供技术服务。
5.协助大赛执委会,做好比赛宣传报道、赛场管理和安全预防。
6.协助大赛执委会,完成比赛期间及赛后各项工作。
7.负责承担组委会技术开发费用。
8.接受大赛组委会的领导,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申办条件
(一)承办单位申办条件
1.申请承办的单位应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社厅(局),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业大型龙头企业、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中专学校、高职高专、应用本科等)、地方行业协会或企业等,也可多方联合申报。
2.申办单位须具备行业或省级以上(含)相关赛事活动组织经验,具备大赛举办所需必要条件,服从大赛组委会的领导。
3.申办单位所在地政府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能够为大赛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的保障支持,并承担大赛组织运行费用。
4.申办单位所在地交通便利,便于选手参赛。
(二)协办单位申办条件
1.申请协办的单位应能为大赛提供比赛设备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行业协会、技术组织等。
2.申办单位原则上须具备行业或省级以上(含)相关赛事的比赛设备支持经验,具备大赛设备所需技术条件,服从大赛组委会的领导。
3.申办单位能够深入开展产科教融合、校企合作,具有竞赛成果转化推广的空间,并能承担大赛技术开发费用。
4.申办单位经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
三、申报与遴选
(一)有意向申报承办及协办的单位,根据申报条件,自愿向大赛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大赛组委会秘书处(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下同)。
(二)对征集的承办及协办单位申报材料,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大赛承办和协办单位。
(三)承办及协办单位确定后,大赛组委会秘书处下达工作委托书或签订协议,明确相关具体事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四、报送材料
请各申办单位按照大赛设置的赛项,提交申请表(附件1),大赛承办申办单位还须提交比赛承办组织实施方案(附件2),大赛协办申办单位还须提交赛项技术方案或设备技术说明(附件3),并将相关申报材料WORD 电子版和盖章后的PDF电子版,于2023年8月1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富平、刘亚琴
联系电话:010-88379175,18610311106(韩)、13601325688(刘)
电子邮箱:zgjxgyjyxh@163.com
网址:www.yxxfci.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院2号楼4010室
附件:1.大赛承办及协办单位申请表
2.大赛承办组织实施方案
3.大赛技术方案或设备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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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