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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
发布日期:2024-09-25 15:56   

 

中机教协[2024]44

 

关于征集“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

成员单位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以及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推动数字经济与传统工业实体深度融合,发挥工业软件提升新型工业化中的基础性驱动作用,全力推进产教科融合创新工业软件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研究决定,开展征集“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背景与目的

2024年6月,在青岛由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牵头,联合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软件相关院系,海克斯康软件技术(青岛)有限公司、北京中创博达科技有限公司、慧新全智工业互联科技(青岛)有限公司、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软件企业,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技师学院等职业院校以及中国研究生教育学会等兄弟社团组织发布《关于组建成立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人才联合体的倡议书》(简称《青岛倡议》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与海克斯康软件技术(青岛)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将面向联合体成员院校共建100个工业软件实验室同时,大家达成共识组建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简称“联合体”)。联合体旨在通过产教科深度融合,促进工业软件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助力我国工业软件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联合体职能定位工作条例及申报指南

依据《青岛倡议》经相关单位研究确定联合体职能定位工作条例及申报指南等。具体事项及要求请阅读《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征集指南详见附件1),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工作条例试行详见附件2

申报程序及截止日期

1.联合体秘书处将组织审核评估,公示无异议后正式批准并颁发成员单位证书

2.请申请单位填写《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提交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指定邮箱。

联系方式

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霞(15313192261);刘亚琴(13601325688)

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马文硕13810542075);刘13718635657

我们诚挚邀请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我国工业软件产业的创新发展。

 

附件1.《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征集指南

2.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条例试行

3.《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表》

 

 

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

                                   2024年9月20


附件1

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

      

 

、联合体能定位

1.建立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智库。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跟踪国内外工业软件领域的发展动态,研究工业软件前沿发展方向和技术路线图,为国家发展战略、科技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提供决策咨询。

2.搭建高端学术交流平台。发挥联合体专业领域宽的优势,加强与国际组织间的联系,拓宽民间交流渠道,鼓励工业软件领域的科技工作者参与高水平国际学术交流,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3.建立政策法规研究平台。组织行业力量,围绕工业软件的顶层设计、政策法规、法律等进行研究,推动建立完善工业软件的发展战略、政策体系、法律体系,引领工业软件发展。

4.构建标准体系和技术体系平台。组织行业力量,围绕工业软件的标准、技术等进行研究,建立专业化、社会化、品牌化工业软件标准体系、技术体系,打通工业软件发展的关键环节。

5.设立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通过与科技领军企业深入协同,建设产教科融合实践基地和创新基地,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教科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产业技术创新和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6.打造高端人才培养平台。坚持“高精尖缺”导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工业软件领域的不同层次的人才的发掘和培养,探索科技人才选拔、培养和评价的有效模式。

7.建设软、硬件二次开发及中试验证平台。实现“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技术应用—成果产业化”全过程的无缝连接,作为从研到产的“中间站”,使得科研成果能够在实际应用中进行验证和优化,降低科技成果转化的风险,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8.开展其他相关业务经联合体成员共同研究决定的其他相关业务。

二、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面向从事工业软件及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研究机构及社会团体等单位,组建联合体领导工作组、专家组及相关“工业软件+应用领域工作组”

(二)成员单位征集条件

1.热心联合体工作,遵守联合体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联合体组织的活动,认真履职

2.致力于推动我国工业软件的国产化和本土化,在工业软件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及产教科融合、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和一定的成果。

3.拥有能参与和承担联合体有关工作的高水平团队,其中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人数不少于2人

4.已经建成或有计划建设工业软件相关重点实验室(实训室),并用其开展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应用等。

5.能够为联合体开展工作和推进产业发展提供一定的人力、物力和经费等支持。

6.可以为中试平台的建设提供一定的资金、场地、人才和技术等帮助。

三、成员单位权利、责任与义务

(一)成员单位权利

1.接受联合体相关捐赠与资源支持;

2.监督联合体的重大决策事项;

3.参与联合体工作组组建,提议工作组负责人;

4.参与联合体组织申报的行业和国家项目及奖励评定;

5.参与联合体国内外合作与交流;

6.参与联合体组织的课题研究及学术活动;

7.享有联合体技术成果的既定知识产权,并享有优先使用权和优惠权;

8.在联合体开展的宣传活动中享有展示机会。

(二)责任与义务

1.遵守联合体工作规章制度,执行联合体决议。

2.维护联合体的权益和声誉,不以联合体名义从事有损行业声誉和侵害客户利益的活动。

3.指定专人与联合体秘书处对接,完成联合体委托的信息报送等工作,积极参加联合体组织的各类活动。

4.为联合体工作目标的实现提供所需技术、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

5.协助开展工作会议、调研、学术交流、科学研究、标准制定、编撰出版物等工作。

6.支持联合体技术成果的转换和推广。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自主申报。请申请单位认真填写《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第一批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cjk231028@126.com邮箱。

2.审核评估。联合体秘书处将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估,重点考察其在工业软件领域的贡献、团队实力、资源投入及未来合作潜力等。

3.公示与批准。拟加入成员单位名单将在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产教科融合委员会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联合体领导工作组正式批准并颁发成员单位证书。

4.遴选成立。举办联合体成立大会,获批准的成员单位需与联合体签署《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协议》,正式成为联合体成员。

五、联系方式

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霞(15313192261);刘亚琴(13601325688)

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产教科融合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马文硕13810542075);刘13718635657


附件2

 

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工作条例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行为,促进联合体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征集“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的通知》(中机教协[2024]44号)及《青岛倡议》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旨在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权利、责任与义务,促进成员单位间的紧密合作与资源共享,共同推动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提升我国工业软件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与国际竞争力。

第二章 成员单位资格与加入

第三条 成员单位应是在工业软件及相关领域具有显著优势和影响力,热心联合体工作,致力于推动我国工业软件国产化和本土化,符合《通知》中征集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研究机构及社会团体等。

第四条 成员单位的加入需提交《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申请表》,经联合体秘书处初审、专家综合评估后,报联合体领导工作组审议通过,并在中国机械工业教育协会等官方平台公示无异议后,颁发成员单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

第五条 联合体设立领导工作组、专家组及“工业软件+应用领域工作组”,负责联合体日常运作和决策。

第六条 联合体设立领导工作组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与监督。领导工作组由成员单位代表组成,实行任期制。

第七条 联合体秘书处作为常设执行机构,负责日常事务管理、项目协调、信息沟通等工作。秘书处设在牵头单位或指定单位。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项工作组或专家组,负责具体领域的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等工作。

第九条 联合体实行定期会议制度,召开年度会议及专项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进展,规划未来发展。

第十条 各工作组职责详见附件1中联合体职能定位部分。

第四章 成员单位管理

第十一条 成员单位需符合附件1中规定的征集条件,并履行相应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成员单位申请、审核、批准及退出流程遵循申报指南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经费管理与使用

第十三条 联合体经费来源包括政府资助、成员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十四条 联合体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成员单位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审计监督。

监督与退出

第十五条 联合体重大决策事项需经领导工作组讨论通过,并接受成员单位监督。

第十六条 联合体接受成员单位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成员单位有权对联合体的工作提出质疑和建议,并要求得到合理解释。

第十七条 成员单位如违反本工作条例或联合体决议,经联合体领导工作组审议通过后,可给予警告、暂停成员资格直至取消成员资格等处理。

第十八条 联合体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进展及未来规划。

资源共享与协同发展

第十九条 联合体促进成员单位间资源共享,共同建设实践平台与创新基地。

第二十条 鼓励成员单位提出工业软件使用需求意向,携手推进产业与教育、科研的深度融合。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领导工作组所有。

第二十二条 随着联合体发展及外部环境变化,本工作条例可适时修订,修订程序参照成员单位加入程序执行。

通过本工作条例的制定与实施,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协同、创新的联合体运作机制,促进成员单位之间的紧密合作与资源共享,共同推动我国工业软件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附件3

全国工业软件产教科融合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

    

单位全称

 

通讯地址

 

负责人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电话

 

职务/职称

 

学历/学位

 

民族

 

手机

 

年龄

 

微信号

 

邮箱

 

推荐联合体成员代表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电话

 

职务/职称

 

学历/学位

 

民族

 

手机

 

年龄

 

微信号

 

邮箱

 

联系人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电话

 

职务

 

学历/职称

 

民族

 

手机

 

微信号

 

邮箱

 

单位简介

包括单位概况、机构设置、工作职能等

基础成果

在推动我国工业软件的国产化和本土化,在推动工业软件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等方面以及产教科融合、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哪些标志性成果

团队情况

本单位团队基本情况,包括成员人数、结构、职称等

基础条件

已经建成或有计划建设工业软件相关重点实验室(实训室),已经开展科学研究、教学实践应用等基础情况。

支持保障

能够为工业软件联合体提供人力、物力、经费支持和保障情况

使用需求意向

是否同意作为工业软件使用单位,政行企校共建工业软件相关重点实验室(实训室)以及产教科融合实践中心和创新中心等(无工业软件使用意向不用填写本栏)

申报单位意见

 

本单位执行工业软件联合体决议,认真履行成员单位义务。

本申请表提供的资料内容真实可靠。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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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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